2010年太原市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结果已经公布,现将参加2010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人员的考试资格复审并领取考试合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对象:
参加2010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并且考试结果有两科或单科合格的人员;考试结果为不合格的人员不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需携带的资料:
1.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的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4.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或现在太原市工作的证明材料1份);
5.2010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准考证。
三、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合格证书;资格复审未通过者,按提供虚假信息对待,并作废当次考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并领取考试合格证书时间:
2010年4月24日——4月25日
五、资格复审并领取考试合格证书地点:
太原市财政金融职业中专学校西院新教学楼(原八中,西羊市街19号)。
六、注意事项:
1.请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照上述要求的时间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合格证书,以便参加申请教师资格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认定环节,如有延误,责任自负。
2.为了保证申请教师资格相关信息和资料的安全,如果非本人来参加资格复审,须携带替代人的身份证原件,否则不予接待。
太原市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